根据于婉晴等137名同志的现实表现,经团支部、团组织推荐,支部委员会研究,各支部拟在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,将于婉晴等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。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,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,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,确保新党员的质量,特作公示。党员和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,向椰风书院党委反映。
中共海南大学椰风书院委员会
2022年11月16日